➍对工作地点、薪金、工作时间和雇主方面无限制;
➎非本地生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并开始正式上课之前,又或者已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课程后(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),不可进行实习工作。
➋如果你是「一年制硕士」学生:
*实习工作期限最长为四个月。
➍若一周内工作时间不足20小时,剩余小时不得转移到下一周。
044. 最近进入香港的入境标签(及复印件)
5. 就读签证/进入许可标签
6. 从事实习工作申请表(向所在院校索取)
7. 由学院发出的证明文件(证明文件应证明该实习工作与学科有关,且不会影响学业)
8. 香港注册公司所发出的雇佣合约(雇佣合约中需包含下列资料)
· 申请人姓名
· 工作职位及描述
· 实习周期
· 工作时间
· 工作地点及公司联络电话
· 薪金及公司津贴
· 雇主及雇员签署
3. 缴纳填妥的表和所需材料(无需缴费);
4. 在大厅等候,NOL办好后工作人员会叫名取件。
📌办理地点:湾仔入境事务大楼6楼(港铁湾仔站A5出口)
📌工作时间:星期一 至 星期五 08:45 – 17:00(星期六、日及公众假期休息)
